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张掖  >  张掖市

张掖市税务局出台22条措施支持复工复产

 2020/05/13/ 15:27 来源:张掖日报 记者王将

市税务局出台22条措施支持复工复产

  每日甘肃网5月13日讯 据张掖日报报道(记者王将)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出台5项22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22条具体措施中,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全面落实医疗机构相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医药制品行业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进口医疗保障税收优惠。对医用防护服、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消毒液、酒精、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疫苗、核酸试剂、相关药品的机构和企业,及时优先办理退免税业务。同时,就落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依法给予免收税(费)滞纳金政策支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作出详尽解释。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