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社会治理和谐之歌
——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纪实
张掖日报记者石晶
近年来,山丹县以“平安山丹”建设为目标,依托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融合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有效化解涉稳风险隐患,筑牢维护安全稳定的“防护墙”,唱响社会治理和谐之歌。去年全县群众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8%、信访重访率同比下降59.8%、集体访同比下降24.1%、越级上访同比下降43%。
坚持党政主导,织密多元化解“联运网”
出台《进一步规范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揽“大调处”相关事宜。完善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运行机制,规范建设信访局人民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两个分中心”,组建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统筹8个行业和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以县矛调中心为切入点,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群众信访疏导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多调联动”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模式。同时,进一步明晰8个乡镇、30个参与协作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实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织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和行业部门同频共振的“立体式”无缝隙、全覆盖多元对接化解网络。
完善对接流程,开成有序衔接“流水线”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好比一个‘法务超市’,为我们提供多种解决问题纠纷的方式,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方面的需求调处中心都能给我们解决。”说起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为人们带来的便利,市民肖菊红说。
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纠纷、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物业纠纷等8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从专业人员、公益律师、部门抽调人员和“五治三团”成员中选聘充实调解员175名,充分发挥他们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调解的特点,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确定熟悉民商事审判和经验丰富的法官2名,抽调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选聘专业调解员4名,按照“1+1+2+2”办案模式(即一个团队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专业调解员、2名书记员组成),组成2个专业解纷团队,联系对接县矛调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8个行业分调委及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力做好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工作,实现调解与审判的无缝对接、双向互动。规范衔接程序,完善访调、诉调对接运行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化解。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民工讨薪、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信访案件,由窗口“即时分流”到矛调中心,通过“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组织相应责任单位和行业调委会下沉一线就地化解或到矛调中心对接调处。去年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44件,现场调处169件,按期办结55件。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对涉诉案件,参照医院模式,实行“门诊式”诉讼,对当事人的诉求适宜诉前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进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去年,分流对接诉前调解案件1685件,调解成功率61.6%。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新成效”
按照设置合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设置信访接待窗口和矛盾纠纷调处功能厅室,坚持宜调则调、宜诉则诉原则,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网络联动、一个口径回应答复、一个流程办结、一个责任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就地化解调处群众矛盾,有效提升群众满意率。中心成立以来,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15件,现场调解成功1849起,成功率达57.5%以上;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移送法院优先立案或责任单位进一步化解,后期办结率达96.5%以上。通过建立健全县矛调中心各项运行机制,打通行业部门壁垒,畅通工作流程,全县矛盾纠纷实现了全流程、一揽子、全链条对接化解,合力推动问题彻底解决。特别是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双方进行司法确认或公证,实现司法确认1小时内落地生效。去年,中心对875起案件实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或赋强公正,全部实现按期履约兑付。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分类接访调处制度,对跨行业跨乡镇矛盾纠纷、重大疑难或群体性矛盾纠纷,全面推行“五个一”领导包案制,全程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实现问题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或解决需要一定时间的信访事项,制定周密的疏导稳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全程跟踪做好情绪疏导、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后续调处等工作,做到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去年,成功化解信访积案和重大矛盾纠纷15件。去年,全县53.57%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取得了“便捷高效惠民,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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