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案件
每日甘肃网1月21日讯 据张掖日报民乐报道 1月16日,民乐法院执结了一起债权转让案,申请人刘某甲当天领取案款46017.5元,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不足二十四小时。
2014年,刘某甲承建了民乐县民联镇太和村的新农村建设住宅楼,工程完工后村委会将房屋出售给该村村民。部分购房村民拖欠房款,致使村委会无力支付刘某甲工程款。2015年6月,刘某甲、村委会、购房村民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村委会将对部分购房户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刘某甲。其中购房户刘某乙缴纳部分房款后,余款久催不还,刘某甲1月16日申请立案执行。办案法官拿到案件后,闪电出击,迅速前往刘某乙住处进行执行,刘某乙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案款。执行干警遂依法拘传其到法院执行,刘某乙言辞激烈,抗拒执行,致使未能成功拘传。办案法官用“对拘传在庭且拒不执行的3人决定拘留”的现实案例,对其析法说理,讲清不申报财产、拒不执行的现实法律后果,慑于法律权威,刘某乙最终自己前往法庭,但刘某乙依然抵赖,企图逃避债务履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下午6时许,刚送往看守所,刘某乙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让其家属交清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王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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