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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大常委会:走过光辉历程 肩负神圣使命

 2019/11/20/ 14:17 来源:张掖日报

高台县人大常委会 走过光辉历程 肩负神圣使命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地方组织法》,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1981年2月27日,高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高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高台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标志着人大工作进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40年来,历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重要前提,把牢记宗旨、以人为本作为永恒主题,把依法办事、履职尽责作为基本准则,把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作为不竭动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忘初心跟党走,担当作为在依法行权中不断展现

  40年来,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根本原则,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开展人大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每年审查批准并作出县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政府债券安排计划等决议,适时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从决策程序上保证了相关决定的法定性和民主化。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研究制定了《人事任免暂行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原则依法任免国家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人事任免工作不断规范。1981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高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共经历了10届,召开人代会会议41次。

  履职尽责促发展,监督实效在探索创新中不断增强

  40年来,常委会全力服务中心大局,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聚焦发力,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将监督的成效转化成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依法治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服务中精心谋划,在谋划中着力推进。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常委会自觉遵循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职尽责,充分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又主动适应新形势,调整工作重心,使人大常委会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每年年初,常委会坚持“抓大事、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突出民意导向、发展导向、问题导向,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主任会议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抓住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监督议题,并按年度计划着力推进,使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中心、突出重心、顺应民心。

  在探索中积极创新,在创新中推动发展。县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边学习、边工作、边探索,使各项制度逐步健全,监督渠道逐步拓宽,监督形式由单纯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汇报,走向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评议部门工作、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询问、质询等综合性监督,依法较好的行使了监督权。为提高调研质量,下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研实效的意见》等文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不断提高调研能力、改进调研方式、增强调研实效。每年都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基层,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听取汇报、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对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审议专项工作后转交政府办理的审议意见,持续跟踪落实,有力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在继承中不断突破,在突破中力求完善。在深入调研、广泛视察等延续以往好的做法的同时,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自1996年开始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2001年开始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全县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自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开始,不断拓宽代表监督的渠道,当前代表参与“一府一委两院”组织的听证会、座谈会、行风评议会等活动已成为常态。从1988年起,每年都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并逐年加强检查力度,有力推动了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促进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按照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5年开始听取并审议县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现已形成制度,为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40年的努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社会事业欣欣向荣,民主法制不断健全,这些都饱含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智慧和汗水,都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辛勤和付出。

  倾心服务献真情,代表工作在扎实推进中不断深化

  4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有效发挥了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的作用。

  活动网络的健全便捷了代表履职。1980年12月,依照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建立了选举委员会,开展了第一次县级直接选举工作,选出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0名;1983年11月,换届选举工作中第一次实行差额选举,选出县人大代表130名,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当家作主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每次换届后,根据选区和代表分布情况,按照就地就近、便于组织、便于联系、便于活动的原则,把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混编为多个代表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联系、条块结合的代表活动网络。

  联系走访的深化拓宽了知政渠道。1983年4月县九届人大十一次会议首次讨论制定了“加强同人民代表联系制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职期间内,制定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联系”工作的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实现全覆盖。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都采取登门入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保持和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收集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及时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切实为人民群众代言。坚持半年走访代表,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广泛听取代表对全县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履职过程管理,为全部县人大代表建立完善了履职档案。坚持为代表订阅报刊、寄送文件资料、利用信息平台推送工作动态,组织代表参加全县的一些重大活动,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不断拓宽。

  保障能力的提升激发了代表热情。为使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县人大常委在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提出了代表履职“五个一”(代表每年参加一次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参加一次专项视察活动,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或执法检查、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向选区选民述职一次),有效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外出培训等方式对代表进行轮训,建立了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了“四比四看”“十带头”“争创先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县、镇人大代表培训经费和活动经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县上每年为各镇人大列支工作经费,保障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代表之家的建设丰富了活动载体。自2014年全县13个“人大代表之家”创建以来,常委会按照“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活动经常化”的要求,以开展好闭会期间的活动为重点,加强对“家”建设、管理和运行的联系指导,并多次对“人大代表之家”进行改造提升,积极引导各镇人大以“家”为依托,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接待选民、调研视察、述职评议等活动,“人大代表之家”已成为代表学习履职的平台、联系选民的平台、收集民情的平台、展示形象的平台。

  代表建议的督办回应了社会关切。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坚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督办机制,严格实行办理答复逐级审核签字制度,不断规范办理程序。每年逐单位、逐件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增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通过集中交办、联合督办、走访代表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跟踪复查等措施,使代表建议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改进作风夯基础,自身建设在深入实践中不断加强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不断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全完善学习教育制度,丰富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做到用新思想武装新头脑、引领新方向、指导新实践。充分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不断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改进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会议组织等工作,规范公务接待,节俭办会办事,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保持良好。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按照省、市要求和人大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作机构,由最初的下设一个办公室到当前下设“两室五委”(办公室、财政经济、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法制、教科文卫、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信访室)7个工作机构,工作力量不断加强,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不断规范。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从提高谋划工作水平、推动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活动载体、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进行指导,规范镇人大主席团、人大办公室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十载砥砺奋进、风雨兼程,而今沧海桑田、硕果累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牢记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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