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 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每日甘肃网10月8日讯 据张掖日报肃南报道 肃南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有效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至目前,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1人次,占比72.9%,同比增长30.8%。
常敲“警钟”强监督。注重事前提醒,综合运用集体约谈、谈话函询等手段,找问题、析原因、聚共识,对违规违纪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帮助厘清问题脉络,指出“病情”原因,把抓早抓小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做到警钟常敲。对发现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至目前,共谈话函询11人次,组织处理22人次,集体谈话2次。常照“镜子”明纪律。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活动,对查找的问题及时纠正,特别对重要节点、特殊事项做到随时查随时纠,对查找到的风险点,及时记录,纠正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行为底线。常想“责任”成常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一定范围作检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等处理方式,做到小过即问,力促小错即改。量化指标,将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按要求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出现明显问题的党员干部因未及时提醒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黄俊峰 李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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