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一出租车司机酒驾被查
每日甘肃网4月25日讯 据甘肃张掖网甘州报道 4月21日0时许,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甘州区党寨路口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民警随即上前进行了检查。经检测,包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询问,包某某称他在朋友家喝完酒后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好,酒喝的也不多,便开车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示:作为出租车司机,一定要重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是对自己和乘客生命的极度漠视!还是那句老话,一定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丁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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