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出台政策支持“共享农庄”建设
每日甘肃网3月27日讯 据甘肃张掖网甘州报道(记者侯东山)日前,甘州区印发《甘州区“共享农庄”支持政策》,以满足城乡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导向,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为平台,扶持发展“共享农庄”建设,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
该政策规定:“共享农庄”租赁范围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年。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创意、文化、商贸、娱乐等产业,个人休闲居住及养老等用途。“共享农庄”建设按照统一设计标准先行在“一圈七带”示范带内具备条件的村开展试点。政策明确了承租人合法权益保障、待遇,补助奖励办法。对协议期在十年以上、整社(20户以上)改造建设“共享农庄”,按实际投资规模的20%予以奖补,每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用于个人休闲养老、协议期在十年以上的,对改造庭院、厕所等居住环境的,按实际投入的10%予以奖补,每宅最高不超过1万元。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租赁农村闲置农房和闲置宅基地合办经济实体的,可申请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每培训1人给予1000元补助。开展电商业务,通过互联网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3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5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组建乡村休闲游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参与经营户在10户以上、年接待量达到5万人次以上的,每个合作社给予10万元奖励。发展农家乐餐饮服务,按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4万元、五星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政策还对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使用进行扶持,办理“共享农庄”建设相关手续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证周期,为投资方提供更好、更快、更优的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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