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交警快速破获一起电动车肇事逃逸案件
每日甘肃网3月14日讯 据中国张掖网临泽报道 3月13日,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快速出击、缜密侦查,仅用6小时的时间就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彰显了人民交警为人民的本色。
3月13日上午9时许,市民张女士书面向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称上午8时30分许,她在临泽县滨河路四梁桥西侧,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伤,电动车驾驶人驾车逃逸,请求民警调查处理。
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调取事故现场周边路段监控,民警从监控视频中看到,8点28分,张女士由西向东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而肇事电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并未停车查看伤者状况,只是稍微停顿回头看了一下被撞的张女士就冲过路口而去。张女士被撞后头部着地,稍事休息后,她立即向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了案。
短短的视频里,难以分辨电动自行车的车牌,现场也并未留下任何痕迹,办案民警又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路段监控,通过研判初步确定该车活动范围后,采取便衣步巡的方式,开展走访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下午3时许,民警在东关社区楼下发现一辆与监控视频中肇事电动车高度相似的电动车,民警立即蹲点守候,直到肇事者马某某准备再次驾驶肇事电动车时,成功将其抓获。
经询问,马某某对自己上午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张婧媛)
相关新闻
- 2018年11月30日【图片新闻】临泽县交警大队开展“亮尾行动” 为电动三轮车贴安全反光贴
- 2018年08月21日临泽交警持续严查严管严防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 2018年07月25日临泽县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
- 2018年06月14日临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干警走进县城关小学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